杭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杭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措施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协调、衔接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发展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措施。
(二)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综合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杭州实际,研究制定全市产业发展导向;研究提出区域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及重要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
(四)会同有关部门衔接平衡全市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五)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由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中长期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负责社会事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综合平衡政府财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引导其他社会资金的投向;审批和上报国家及省规定需报批的建设项目及市政府财力安排的投资项目和其他需控制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投资项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
(六)综合分析全社会资金动态,对全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平衡协调提出意见;对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提出筹资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政、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研究提出本市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参与直接融资的协调管理;参与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负责审批和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外债管理。
(八)分析预测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
(九)负责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制定重大科研基地建设计划,参与科技“三项费用”的安排。
(十一)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办上级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国动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负责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管理市物价局。
(十四)指导区、县(市)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县(市)经济政策的综合协调。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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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联系人: 杨宽  徐晓青
重点行业: 电话:0571-
类型: 各级地方政府 传真:
主要客户: E-mail: 163yk@163.com
    详细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
    省份: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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